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QQ客服
电话咨询
13928676866
微信客服

扫一扫
联系客服

全国电话服务热线
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返回顶部

业界要闻

  • 电话:

    13928676866

  • 传真:

    0757-81805347

  • 邮箱:

    13928676866@139.com

  •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6号海宜广场2号楼二层202号铺

业界要闻

首页 > 业界要闻 >

广东有名的刑事会见律师在线咨询

发布日期:2019-05-07 点击:5089次 来源:网络

共同犯罪的处罚怎样


共同犯罪的处罚怎样?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根据在犯罪中的作用不同,处罚也不同。


1、主犯及其处罚


(1)主犯的概念: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主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及其处罚


(1)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从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及其处罚


(1)胁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8条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


(2)胁从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及其处罚


(1)教唆犯的概念: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2)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①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扬代律师所收费合理,特殊情况甚至可以给当事人法律援助,以降低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

new.png

上一篇: 罗村哪里有… 下一篇:免费的法律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