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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4-23 点击:7649次 来源:网络

 故意杀人未遂量刑


  1、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2、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4、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案件量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各项证据和每个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进行依法量刑。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杀人未遂分类:


  1、对象不能犯:比如谋杀未成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人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因自己的判断出现了错误,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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