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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达到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4-18 点击:1959次 来源:找法网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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