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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

发布日期:2019-04-13 点击:2155次 来源:网络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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