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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律师事务所_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怎么执行?

发布日期:2019-12-10 点击:2083次 来源:无

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关于罚金怎么执行的问题,其实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 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 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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