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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_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发布日期:2019-10-21 点击:1735次 来源:无

一、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1、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


2、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犯罪概念对罪与非罪的界定作用只有通过犯罪构成才能发挥,没有犯罪构成,犯罪概念是空洞的。而犯罪构成只有在犯罪概念指导下才成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的,具备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也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特征、所以,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应该将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犯罪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是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3、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


综上所述,在我国犯罪构成分为四个部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等。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犯罪构成的基础是犯罪概念,而犯罪构成从内容、作用方面和犯罪概念不同。判定一个罪名主要从构成入手,这是区分本罪和彼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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